| 放射性肺炎是肺癌、乳腺癌、食管癌、恶性淋巴瘤或胸部其他恶性肿瘤在放射治疗后出现的并发症,由放射野内的正常肺组织受到损害而导致的一种肺部疾病[1]。放射线对正常肺实质细胞造成损害,炎性浸润的细胞因子迅速募集,触发了细胞间信号传递和放大的生理病理反应,导致肺部发生急性渗出性炎症,引起细胞凋亡[2]。放疗的剂量及受照射肺体积是放射性肺炎的主要风险因素[3]。临床上有近30%的肺癌放疗患者出现有症状的放射性肺炎[4]。放射性肺炎在早期表现为咳嗽、咳痰、咯血、气短、胸闷、胸痛、发热等,若不能干预治疗,日久会出现放射性肺纤维化等表现,患者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、胸闷憋气、乏力、消瘦、咳嗽、咯血等,对患者的生活质量造成极大影响,甚至有生命危险。西医治疗放射性肺炎,往往是使用大量糖皮质激素联合抗生素以及抗氧化剂、细胞因子等,辅以止咳、平喘、呼吸支持等对症治疗[5]。但会出现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,比如二重感染、免疫抑制、停药反跳和多重耐药等。 |